律师解析:
1.
离婚时判定9岁女儿
抚养权,法院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2.9岁孩子有自主意识,其意愿对
抚养权归属影响大。
3.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
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品德及与孩子感情等。
4.一方有不良嗜好或长期不照顾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获抚养权可能性大。
最终判决结合具体案件事实。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李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二人育有一个9岁的女儿小静。在
抚养权问题上产生争议,小何认为自己经济条件好,能给小静更好的生活,主张获得抚养权;小李则称小静一直由自己照顾,且小静明确表示愿意跟自己生活。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
子女抚养权判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本案中小静已9岁,有一定自主意识,其意愿对抚养权归属有较大影响,若其明确表示愿意跟小李生活,法院会予以充分考虑。
2、法院还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小何经济条件好,但小李一直照顾小静,在与孩子感情方面可能更具优势。若小何存在不良嗜好或长期不照顾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小李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最终抚养权归属将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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