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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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和中止侦查的时限没有统一标准。如果侦查工作收集到确凿证据证明犯罪,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果查明无需追责或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但案件仍未侦破,公安机关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根据案情决定是否中止侦查程序。

对于解除取保候审后侦查程序的结束时限,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没有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犯罪事实,那么解除取保候审后,侦查程序会很快结束。但具体结束时间还要考虑案件复杂程度和证据收集情况等因素。

被告人获得保释后,取保候审的解除并不意味着侦查程序的终结。侦查程序的具体结束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取证的难度等。如果在深入的侦查过程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犯罪,或者被告人的行为不成立,那么就应该依法终止侦查。不过,终止侦查的具体时间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存在一定的变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能因以下情况停止调查:1. 无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明知他人犯罪或提供帮助;2. 被告人自首并真诚悔罪;3. 犯罪情节轻微,无严重后果,且表现出深刻悔意;4. 主动消除或减轻不良影响;5. 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侦查机关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决定是否停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