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羁押超37天检察院不
逮捕较常见。
按规定,公安认为
被拘留者需逮捕,应提请检察院审批,检察院7天内决定是否
批捕。
2.若不批捕,嫌疑人通常会
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
但这并非案件终结,公安会继续侦查。
3.
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
公诉。
嫌疑人及其
家属不用过度担忧,要遵守规定、配合工作,也可委托律师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
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小何,便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然而,在羁押超过37天后,检察院作出了不逮捕的决定。小何及其家属对此存在疑惑,不理解不逮捕是否意味着案件终结,小何能否恢复自由。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逮捕时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本案中检察院作出不逮捕决定符合程序。
2、检察院不逮捕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小何通常会被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公安机关仍会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向法院
提起公诉。小何及其家属无需过度担忧,应遵守相关规定,配合
司法机关工作,也可委托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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