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拿什么东西去民政局申请
时间:2025.07.1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80人
律师解析:
1.申请
协议离婚,要备好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证明身份;
结婚证证实婚姻关系;
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明确子女
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意见。
2.夫妻一起到一方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材料,
符合条件就登记并发
离婚证。
3.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要再亲自去申请发离婚证,没申请则视为撤回。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准备去民政局
申请离婚,小何认为只需带身份证和结婚证就行,小丽则觉得应按规定准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两人准备好材料后共同到小丽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时发现小何结婚证有问题,后小何重新补办。冷静期届满,小何却不想离了,未和小丽去申请发离婚证。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申请时,需准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小何最初的认知有误,应按规定准备齐全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审查符合
离婚条件才会登记发证。小何结婚证有问题时不能顺利办理,需重新补办。
3、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小何未去申请,视为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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