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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想跟对方见面怎么办

时间:2025.05.2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299人
律师解析:
1.委托律师:
不想与对方见面,可找律师帮忙处理离婚事宜。
律师会和对方沟通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代表参与谈判和诉讼
2.申请调解:
向法院申请调解离婚,由中立的调解员主持交流,减少直接碰面的冲突。
3.线上交流:
借助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线上方式,交接财产清单、协商子女抚养细节,避免线下见面。
4.申请回避:
离婚诉讼出庭时,若符合特定情形,可依法申请对方或相关人员回避,减少见面机会。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李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小何不想与小李见面。小李希望当面协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小何却拒绝直接接触。于是,小何委托律师与小李沟通协商,小李认为小何此举缺乏诚意。同时,小何还向法院申请调解离婚,并且在一些事项上利用线上方式与小李交流,甚至在诉讼出庭时申请对方回避,这让小李觉得小何在逃避问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当事人可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律师代表当事人参与谈判和诉讼,小何委托律师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
2、申请调解离婚是合理途径,由中立调解员主持双方交流,能减少直接冲突,小何的申请并无不当。
3、利用线上方式沟通离婚相关事项是现代便捷手段,只要能保证信息准确和有效,也符合法律规定。
4、若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可申请对方或相关人员回避,小何的申请只要符合条件也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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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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