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
变更法人后,通常原
法人与公司不再有直接关系。
法人变更即公司代表主体改变,变更后新法人以公司名义活动,相关
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2.但有特殊情况。
若原法人在职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公司受损,即便法人变更,公司仍可
追责;
若涉及
公司设立时
出资不实等问题,原法人也要担责。
3.总体来说,法人变更完成,原法人职务和代表权解除,与公司后续经营无直接关联。
案情回顾:小何曾是一家公司的法人,后来公司进行法人变更,新法人变为小李。之后公司在新法人小李的经营下产生了一些债权债务。小何认为法人变更后自己与公司毫无关系,而公司认为若小何在职期间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仍要追究其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法人变更意味着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主体发生变动,新法人以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所以小何主张法人变更后自己与公司无关系有一定合理性。
2、但如果小何在职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实、
抽逃出资等问题,即便法人已变更,公司仍可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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