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给配偶,像以不合理低价转让,且配偶知晓情况,
债权人可依《
民法典》申请撤销转让,再执行资产。
2.若属正常
婚姻财产处分,如因日常家庭生活合理变动财产,通常不能直接执行。
3.判断转移是否恶意很关键,要结合转让价格、时间、双方关系等因素,
收集证据确定能否执行转给配偶的资产。
案情回顾:小何是债权人,小李是债务人。小李在欠小何
债务期间,将名下部分
资产转移给了其配偶小丽。小何发现后,认为小李是恶意逃避债务,要求执行这部分已转移的资产。但小李称这是正常的婚姻财产处分,是基于日常家庭生活需要的合理变动,不同意小何执行该资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李转移资产给小丽时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
主观故意,如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且小丽知晓该情况,那么根据《民法典》中
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小何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转让行为,并执行该资产。
2、若小李是在正常的婚姻财产处分范围内转移给小丽,即基于日常家庭生活需要的合理财产变动,一般情况下小何不能直接执行该资产。所以需综合考量转让价格、时间节点、双方关系等因素,收集相关
证据来确定能否执行该资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