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一般情况下,公安部门若认为被拘留者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并逮捕,应在拘留期满前,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而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这个期限可以延长到三十天。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的七天内需要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因此,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可能达到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不是逮捕,它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临时限制犯罪嫌疑人自由的措施,目的是防止他们逃跑。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公安执行。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从执行拘留的次日开始计算的,这是为了保证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羁押期限从执行日起算。特殊情况下,检察院审查期限可延长一至四日;重大犯罪嫌疑人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收到逮捕书后七日内决定批准或不予批准逮捕。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还是逮捕那天算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判刑是从逮捕那天算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