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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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致使国家遭受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致使其所在的单位破产,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是受到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以及其他的情形,此时就可以认定为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犯罪,可以对国有企业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与玩忽职守罪是不一样的,两者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差别的,比如说两种罪名的主体不同、客体不同、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完全相同等。但是无论是失职罪,还是玩忽职守罪,都是需要被严厉的处罚的。

企业负责人是不包含在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当中的,因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指的是特殊的主体,只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才能够成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玩忽职守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的管理活动。

企业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是根据行为人的主客观的方面等综合确定的。民营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私企员工不会有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只有国家机关人员才可以的。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