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累犯分
一般累犯和
特别累犯。
一般累犯指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者,刑罚执行完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特别累犯指涉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
犯罪者,刑罚执行完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同类罪。
2.
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原
判刑罚,考验期内守规原判刑罚就不执行,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情况。
先前
羁押也非刑罚执行完毕状态,不满足累犯条件,不算累犯。
案情回顾:小朱曾因犯罪被判处缓刑,在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不久,他又犯新罪。
公诉机关认为小朱构成累犯,应
从重处罚;小朱的辩护律师则主张,小朱之前是缓刑且有先前羁押时间,不应认定为累犯。
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我国法律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一般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特别累犯是特定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同类罪。
2、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若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的情况。
小朱的先前羁押时间也并非刑罚执行完毕状态,所以不满足
累犯构成条件,不应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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