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主犯和
从犯不一定要分开提交检察院。
一般
共同犯罪案中,公安机关会将他们一起
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方便全面审查。
2.特殊情形会分开提交。
如部分
犯罪嫌疑人在逃,在案人员
证据充分就先移送;或个别嫌疑人因严重疾病等无法同时
诉讼,也会分开处理。
3.分开提交不影响案件定性和嫌疑人
责任认定。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共同实施了盗窃
犯罪。
在侦查过程中,小胡在逃,公安机关已收集到关于小朱和小李充分的
犯罪证据。
此时,公安机关产生分歧,一部分人认为应等小胡到案后再将三人一并移送检察院,另一部分人认为应先将小朱和小李移送检察院。
最终,公安机关先将小朱和小李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共同犯罪案件中公安机关会将主犯和从犯一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样利于检察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2、本案因部分犯罪嫌疑人小胡在逃,而在案的小朱和小李证据已收集充分,所以公安机关先将在案的小朱和小李
移送审查起诉,分开提交不影响对整个案件的定性及各犯罪嫌疑人责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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