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注销后,
欠薪也能
追讨。
若注销前未清偿欠薪,可追究股东等
清算义务人的责任。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
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恶意处置财产或
虚假清算致
债权人受损,债权人可要求其担责,法院会支持。
3.员工可收集合同、
工资条等
证据,通过协商、
仲裁或
起诉,让清算义务人支付欠薪。
案情回顾:小许曾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
拖欠小许数
月工资。
之后公司进行了
注销登记,小许的欠薪却未得到清偿。
小许认为公司注销前未依法处理他的工资问题,遂要求公司股东承担支付欠薪的责任,但股东以公司已注销为由拒绝。
小许陷入不知如何追讨欠薪的困境。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清算义务人在
公司解散后,若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
登记机关办理
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主张其对
公司债务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
该公司注销前未清偿小许的欠薪,小许有权追究股东责任。
2、小许可收集
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
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证据,通过与股东协商、
申请劳动仲裁或
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要求股东支付欠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