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夫妻一方死亡按揭房产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死亡按揭房产如何处理

时间:2025.06.06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426人
律师解析:
1.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在世一方先得一半,另一半作为遗产。
遗嘱遗嘱继承,没遗嘱则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还房贷,在世一方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放弃继承则不用还。
2.若房产是死亡一方个人财产,也按遗嘱或法定继承
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房贷还款责任。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系夫妻,二人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采用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
不幸的是,小许突然离世,且未留下遗嘱。
对于该套按揭房产的处理,小丽认为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一半份额,剩余一半自己作为配偶也应多继承。
而小许的父母则觉得他们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和小丽共同平均继承剩余一半房产份额。
同时,对于未还完的房贷,各方对于还款责任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份额属于在世的小丽,另一半作为小许的遗产,在无遗嘱情况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小丽、小许的子女(若有)、小许的父母共同继承。
2、对于未还完的房贷,小丽和其他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则该继承人无需承担房贷还款义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孔令抄律师

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

孔令抄律师,现为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盈科(温州)应收账款部门负责人。擅长民商事经济案件,货款合同买卖纠纷、涉外合同货款经济纠纷、国际贸易、民间借贷、知识产权、土地纠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公司税务、公司股权激励等案件。受温州市钢材协会邀请,为温州市钢材企业授课,如何规避风险、减少纠纷及追回钢材款的技巧。对钢材买卖纠纷及工程建设款纠纷有多年的实战经验,为多家企业讨回疑难复杂货款及工程款,为温州多家钢材企业及建设工程公司起草合同格式版本,其真诚的服务态度深受好评。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