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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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不能见面。在刑事拘留阶段,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为了避免影响案件的侦查和防止串供等情况的发生,家属通常不被允许与犯罪嫌疑人见面。

对于年少犯罪者在刑事拘留期间,他们的家人无法与之会面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虽然刑事拘留是为了保障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但对于未成年犯罪案件,在审问和审判时,应该确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场,这样才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刑事拘留了,他们的家人无法直接跟他们接触和交流。这是因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按照特定程序,对已经登记备案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不过,在这个时候,家人还是有权请律师作为辩护代表,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探视嫌疑人,跟他们对话。

在被刑事拘留的阶段,家属通常无法和被拘留者见面。刑事拘留,其实就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直接受案后,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措施。设立这个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销毁证据等。

拘留期间,家属会见受限,主要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类。行政拘留可申请会见,但需批准;刑事拘留为防串供,家属禁止会见,但律师可探访;司法拘留也禁止家属会见。新《拘留所条例》保障了会见权,但需遵守规定,亲属需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会见。律师会见需携带执业证、所证、委托书或法援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