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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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案中,主要证据有:证明编造虚假财务信息或隐瞒真相的证据,比如造假的报表、虚假的担保;能显示贷款资金流向的记录,以表明非法占有目的;贷款申请与审批文件;以及银行人员、担保人等的证词。

在收集借款诈骗罪的证据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书面文件,例如借据、协议和转账记录,这些文件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同时,我们也需要搜集借款人虚构事实的证据,例如虚假的借款目的、伪造的还款能力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借款人存在欺诈行为。此外,证人证言也可以证实欺诈行为的关键。最后,通信记录中与诈骗相关的信息也非常重要,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借款人的欺诈行为。

想要证明借款人拒偿属于欺诈,证据必须充分。比如借款沟通记录(像聊天记录)能表明欺诈意图;目击者的证言可以指正欺骗行为;还有借款人提供的虚假资料,像是伪造的证件。这些证据在诉讼中起着关键作用。

借贷式诈骗案刑事立案和调查需要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书证,比如借据、协议、转账记录等,用于证明借贷关系;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详细阐述借款过程;被告人供词和辩护陈述,如果被告人承认欺诈,这将是有力证据;通讯录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用于展示借款交流及欺诈内容。

如果要进行借贷未偿的起诉,那么必须提供可靠的证据。关键的证据包括有效的沟通记录,比如聊天记录、短信记录或者邮件记录等,这些记录可以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另外,转账记录、借据等书面文件也是必须要有的,这些文件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如果能有证人出庭作证,揭露欺诈行为,那么这些证人的证言将会是很重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