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被采取
强制措施后三日内会对取保候审作出决定,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1-4日。
2.流窜、多次、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检察院在接到提请书7日内决定是否
批捕。
此期间
符合条件可取保候审。
3.实际中案件情况会影响决定时间,像案件复杂、取证难等,时间就不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盗窃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认为小朱有
多次作案嫌疑,按规定需延长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小朱
家属希望为其
申请取保候审,认为应在三日内得到决定,而公安机关表示因小朱多次作案情况特殊,需按程序延长时间,双方就
取保候审决定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会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三日内作出决定。但对于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如本案中的小朱,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所以公安机关的延长程序符合规定。
2、人民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此期间,若小朱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可对其取保候审。且案件实际情况如复杂程度、调查取证难度等会影响决定作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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