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打官司不一定需本人亲自参与
一般而言,打官司并非必须
当事人本人亲自前往。
当事人有权委托
代理人参与
诉讼活动,这为那些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出庭的人提供了便利。
2.
民事诉讼中可委托的代理人
在民事诉讼里,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都能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诉讼代理人。
这些代理人的范围较广,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还有当事人的
近亲属等。
代理人受当事人委托后,可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当事人行使
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特定情形需本人出庭
不过,存在一些特定情形要求当事人本人出庭。
以
离婚案件为例,除非当事人不能表达意思,否则都应出庭;
若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出庭,也必须向人
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另外,当涉及身份关系等重大事项时,法院可能会依职权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核实相关情况。
4.综合判断是否本人前往
所以,当事人是否需要本人去外地打官司,要综合具体案件情况以及法院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需打官司,小朱在外地,想委托律师小胡
代理诉讼。小李认为打官司必须本人亲自参与,小朱委托他人无效。小朱则觉得一般情况可委托
代理人。法院受理案件后,该合同纠纷并非特定需本人出庭的情形。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如律师等,小朱委托小胡代理诉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本案不属于离婚等特定要求本人出庭的情形,也未涉及身份关系等重大事项需法院依职权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核实情况,所以小李认为打官司必须本人亲自参与的观点不成立。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