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服刑地点的判定:
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
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若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则会被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2.送监标准并非固定年限:
并没有一个固定的
判刑年限标准来决定罪犯是否会被送进监狱。
如果剩余刑期较短,像只有几个月,那罪犯可能就在看守所服刑。
但要是剩余刑期比较长,比如有几年甚至更久,就会被送往监狱。
3.
家属会见情况:
家属可以在规定时间,按照监狱的会见程序去
监狱会见服刑人员。
会见时,家属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像
身份证之类的。
不过不同的监狱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可能会有一些小差别。
4.关键因素:
所以,判断罪犯是否送监狱服刑以及家属能否会见,关键是看剩余刑期长短,而不是只看原判刑罚的年限。
案情回顾:小朱因
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对于他应在看守所还是监狱服刑,家属与相关部门产生争议。小朱原判刑罚数年,不过剩余刑期只剩两个月。家属认为应按原判刑罚送其去监狱,这样他们能按监狱会见程序会见。而相关部门则指出剩余刑期短,应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家属对此不满。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本案中小朱剩余刑期两个月,符合在看守所执行的条件。
2、家属会见服刑人员需按规定进行,因小朱在看守所执行,家属应遵循看守所的相关规定。不能仅依据原判刑罚年限要求送监狱,关键在于剩余刑期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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