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批交货合同里,要是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不少救济办法:
1.
解除合同:
依据《
民法典》,要是一方不履行某一批次的义务,对方能就该批次的货物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
如果这一
违约行为导致后续批次合同的目的无法达成,对方还能解除后续批次的合同。
2.要求
赔偿:
受损的一方有权让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既包含直接损失,也有
可得利益损失。
例如,因为违约导致生产停滞的损失,或者错过销售时机的预期利润损失等。
3.防止损失扩大:
当违约方拒绝履行后续批次的交货义务时,非违约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像另行采购货物。
而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需要由违约方来承担。
总之,非违约方要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尽可能减少损失,同时让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分批交货合同。在第二批货物交付时,小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质量交付。小许发现后,要求小李就该批次货物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小李认为小许只能接受该批次货物瑕疵,不能要求
违约赔偿。并且,小许发现若后续批次按此情况履行,合同目的将无法实现,遂考虑解除后续批次合同。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小李不履行第二批货物交付义务,小许有权就该批次货物解除合同并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
2、若小李的违约致使后续批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许可就后续批次解除合同。同时,小许有权要求小李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若小李拒绝履行后续批次交货义务,小许采取另行采购等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小李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