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保险公司理赔是有明确时效期的。
1.理赔
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方面,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是五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那天开始算。
非人寿保险,像财产险等,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请求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同样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2.理赔流程及时间要求: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要求提供理赔资料。
保险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内核定,情况复杂的,一般要在30天内完成核定,不过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核定属于保险责任,要在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给付协议后的10天内履行赔付义务;
若不属于保险责任,要在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向对方发出拒绝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大家在处理
保险理赔时,要留意这些时效,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财产险。车辆发生事故后,小许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并提交理赔资料。但保险公司迟迟未作核定,超过30日才告知小许,因某种原因不属于保险责任,拒绝赔付。小许认为保险公司未在规定时效内处理,应承担
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非人寿保险(如财产险)被保险人请求赔偿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小许在时效内提出理赔,符合规定。
2、保险公司应在规定时效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也应在30日内完成(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该保险公司超过30日才作出核定,且拒绝赔付,未按规定流程操作,存在
违约行为,小许的诉求有一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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