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
法人出现
职务侵占行为时,股东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即可以
起诉法人职务侵占。
所谓职务侵占,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
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股东维权有两种主要方式:
第一,通过
诉讼途径。
股东可以先书面请求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
监事,
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股东是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样可以这样做。
要是监事会等拒绝起诉,股东就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法院起诉。
第二,向公安机关
报案。
一旦股东发现法人存在职务侵占的情况,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借助
司法机关的力量介入处理。
通过以上方式,股东在面对法人职务侵占问题时,能够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小李是某公司股东,小静是
公司法人。小许、小李发现小静
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一笔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二人认为小静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损害了股东权益。小许、小李就此事与小静沟通,小静却否认侵占行为,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许、小李决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是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小静的行为若符合该定义,则构成职务侵占。
2、小许、小李作为股东有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他们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向法院起诉,若被拒绝,可自己名义直接起诉;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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