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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醉驾处罚是什么

时间:2025.05.12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410人
律师解析:
1.第二次醉驾刑事处罚
第二次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的再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处罚金。
对于第二次醉驾,量刑时一般会从重处罚
通常拘役期限在1-6个月,在实际司法案件例子中,第二次醉驾的拘役时长可能接近6个月的上限。
这是因为再次醉驾表明行为人无视法律和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更大,所以会给予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2.第二次醉驾的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也有相关规定。
如果是普通机动车,因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后,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
要是醉酒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后,十年内不能重新取得,而且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也不能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若醉酒驾驶引发重大事故且构成犯罪,驾驶证将被吊销,终生不得重新考取。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严格的行政处罚,遏制醉驾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案情回顾:

小许曾因醉驾被处理过。此次,小许在参加朋友聚会时喝了大量酒,之后心存侥幸驾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小许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小许对自己第二次醉驾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法律面前容不得侥幸,此次他面临着比第一次更严厉的处罚。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小许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因其是第二次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的再犯情形,一般会在量刑时从重处罚,拘役期限可能接近6个月上限,同时还会并处罚金
2、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小许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会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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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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