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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业用房拆迁补偿新标准是啥

时间:2025.05.12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1042人
律师解析:
目前,国家并未出台统一的商业用房拆迁补偿新标准,商业用房拆迁补偿主要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执行。
其补偿内容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这一补偿金额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此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权益。
2.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搬迁费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
如果政府为被拆迁人提供了周转用房,那么就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反之,则需要给予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该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
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可能会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不过,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还是要以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为准。

案情回顾:

小许拥有一处商业用房,当地政府因建设需要对该区域进行拆迁。小许认为补偿过低,与政府产生争议。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进行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小许觉得房屋价值评估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不合理。

案情分析:

1、商业用房拆迁补偿目前国家无统一新标准,通常依据相关法规执行。本案中政府按规定给予各项补偿符合要求。
2、房屋价值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若小许认为评估价格不合理,可按规定申请复核评估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多因素确定,各地标准不同,需以当地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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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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