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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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将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列为强制羁押措施,未规定取保候审后必须逮捕,主要规定期限和撤销条件。若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无需担责或期限到,应撤销,无需逮捕。我国法律不必然要求取保候审后逮捕,依案件情况和判决,可撤销而不逮捕。

关于盗窃罪开庭前逮捕的判决期限,因案情和证据收集难度而异。一般逮捕后两月内完成侦查,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收到起诉书后一月内立案,两月内判决。特殊情况可延长。具体流程受案件实际和证据收集进展影响,会有所不同。

取保候审期间,一般不会再次逮捕,除非发现新的确凿证据显示嫌疑人可能逃避法律或再次犯罪。如需逮捕,必须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在开庭审理前,是否逮捕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措施规定或新证据显示其可能逃避审判,则有可能被逮捕。但通常,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法院会尽量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谨慎处理逮捕事宜。因此,在开庭审理前,被逮捕的可能性存在,但并非绝对。

重罪嫌疑犯在保释候审阶段是否需重新羁押,取决于其是否遵守相关法规。若其违反规定,并有逮捕必要,可先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保释候审并非绝对安全,仍需遵守法律,否则可能面临再次羁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