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不当得利界定:
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多给客户账户存钱,这种情况对客户来说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若得利人没有合法依据获得不当利益,遭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得利人返还所获利益。
2.银行处理与客户配合:
当银行发现失误后,一般会主动联系客户,要求其返还多存的钱。
此时,客户应当积极配合银行,及时返还这笔款项。
3.拒不返还的后果:
如果客户拒绝返还,银行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
追讨。
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客户不仅要返还多存的金额,还可能需要承担
诉讼费用等额外损失。
4.故意处置款项的责任:
要是客户在知道多存钱后,故意消费或转移这笔款项,
情节严重时,可能会涉嫌侵占罪,从而面临
刑事处罚。
5.建议:
因此,建议客户在接到银行通知后,尽快与银行核对账目,并返还多存的款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案情回顾: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小许办理存款业务时出现失误,多给小许的账户存入了5万元。银行发现失误后,联系小许要求其返还多存的款项。小许却认为这是银行自己的问题,拒绝返还,并将多存的钱用于购买了奢侈品。银行多次沟通无果,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小许没有合法依据获得这5万元,构成不当得利,银行有权要求其返还。
2、若小许继续拒不返还,银行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小许不仅要返还5万元,还可能承担诉讼费用等额外损失。且其故意消费多存的款项,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涉嫌侵占罪,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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