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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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所负购房借款,若房产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妇共用债务;反之,若房屋仅记在配偶任一方名下,且双方缔结约定将此套房产归记名人个人所有,那么所负担的借款便可被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配偶债务是否属于共有,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债务用于夫妻一方的日常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那么可能会被判定为共有债务。但如果债务超出了日常生活范围,而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

当共同借款人中出现欺诈行为时,处理起来会比较复杂。这时候需要详细调查欺诈的情况和证据,确定各方的责任。如果未涉及欺诈的一方不知情且没有从中获利,那么责任可能会减轻,但仍需按照借款金额偿还债务。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就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挽回损失。在民事方面,贷款机构可能会向所有共同借款人索赔,未涉及欺诈的一方需要积极举证,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购买生活必需品、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借款用于个人商业经营,且另一方不知情、未从中获利,或者借款金额超出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会被视为个人债务。

在共同欺诈的情况下,对于共同借款人的裁决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其中一个成员的行为构成欺诈罪,那么刑期将根据欺诈造成的损失、情节等因素来确定。公私财产损失根据不同的程度对应不同的刑期。其他成员如果没有直接参与诈骗,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但如果明知是诈骗仍协助或参与,可能会被定为共犯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