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人欲
注销公司,股东却不签字,可如下处理:
一是查看
公司章程对
公司注销有无规定,有则按规定执行。
二是若无法通过股东会决议,先协商,向反对股东说明注销原因和必要性。
三是若超三分之二
表决权股东同意,可开股东会形成有效决议,按程序申请注销。
四是未达三分之二,看股东有无未
出资等法定情形,走法律途径让其退出。
五是看公司是否符合司法解散条件,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后再注销。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法人,因经营理念等问题,决定注销公司。但股东小李却坚决不同意签字,导致无法正常通过股东会决议来注销公司。小朱认为公司继续经营下去会面临更多风险,而小李觉得公司仍有盈利空间。双方僵持不下,矛盾逐渐凸显。
案情分析:1、若该公司章程对注销公司有明确规定,小朱可依章程规定处理此事。
2、小朱可先与小李,进行协商,向小李详细说明注销公司的原因和必要性,争取达成一致。
3、若协商无果,若小朱一方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注销,可召开股东会形成有效决议,然后按法定程序申请注销公司。
4、若未达到三分之二表决权,小朱可查看小李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等法定情形,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李退出公司。
5、也可考虑公司是否符合司法解散条件,若符合,小朱可向法院请求
解散公司,之后再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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