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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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型帮信罪自首涉案金额达五万元之量刑标准对于涉及到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名的被告人,如果其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身所犯下的罪责,那么将会被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惩罚的机会,甚至有可能得到免于刑事处罚的优待。具体而言,倘若涉及的犯罪行为相对轻微,那么这类被告人完全有可能被豁免刑事处罚,充分彰显了我国刑法中的人道主义关怀和宽大司法政策。

帮助信息罪涉及金额高达五万元的罚款额度对于存在有帮信行为,但是其账户流动资金仅有人民币5万元,并未满足我国“支付结算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或者违法所得达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的帮信罪立案标准,因此并不涉嫌构成帮信罪行,具体裁判结果尚需依据相关情形或是获得的非法利益数额而定。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通常会对涉案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