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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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中间人角色处理方法在我国的民间借款领域中,居间者即所谓的“中间人”通常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倘若借款合同或欠条上并未有中间人的签名,在此情况下,作为居间人其角色仅仅是将借款文件、款项及借款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传递与证明,这笔借款的债务与中间人毫无关联,他们并不需要为此类贷款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义务。

在民间借贷中,要是借据过期了三年,那债主还是有起诉的资格,但这时候的诉讼时效就只有三年了。要是债权人曾经有效催过款,那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权利受损那天开始算的,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要是过了二十年,除非是特殊情况,法院就不会保护这个案子了。

可以。凭借条可以进行起诉,但如债务人对款项是否实际交付提出异议的,按现有司法实践,人民法院通常会要求出借人本人或有关经手人员到庭,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

中间人在借款协议上未签字,仅传递文件和款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若中间人不知诈骗,不构成犯罪。若知晓或参与,可能被认定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出借人应提供借据等证据提起诉讼。

中间人在借款协议上未签字,仅传递文件和款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若中间人不知诈骗,不构成犯罪。若知晓或参与,可能被认定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出借人应提供借据等证据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