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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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三年,自当事人明确得知或应当明白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方之日起算。在此基础上,若借款方逾期不偿还债务,则诉讼时效的起始日期应自权利方知悉或理应知晓借款人没有按照既有约定进行还款的那一日算起。

借条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是从债务期满的次日开始计算,通常是三年。如果借条有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如果借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务,但是需要给债务人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会从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对于即成犯,其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对于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