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判定营业场所对顾客摔倒是否担责时,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1.判断营业场所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排除,像地面湿滑却未设置警示标识,最终致使顾客摔倒,那么该营业场所需承担
侵权责任。
2.要是顾客摔倒源于自身疏忽大意等原因,而营业场所并无过错,此时营业场所无需担责。
3.若营业场所能够证明自己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定期进行巡查、及时清理地面等,那么可适当减轻其责任。
4.责任划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现场实际情况、双方的举证情况等都会影响最终的责任判定。
若双方无法
协商一致,顾客可通过
诉讼等法律途径,向营业场所索赔
医疗费、
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责任归属以及
赔偿的具体数额。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商场购物时不慎摔倒受伤。小朱认为商场地面湿滑且未设置警示标识,存在安全隐患,商场应承担
赔偿责任。而商场则称已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及时清理,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是小朱自身疏忽大意才摔倒,商场不应担责。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判断商场是否担责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商场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导致小朱摔倒,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
2、若商场能证明已在合理限度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适当减轻其责任。若小朱自身因疏忽大意摔倒,商场无过错,则无需担责。责任划分需综合现场情况、双方举证等因素考量,协商不成小朱可诉讼索赔,由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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