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贪污数额“较大”的认定及
量刑:
依据相关法律,若贪污数额处于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里规定的“
数额较大”。
一旦被认定,
违法者会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会被判
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的认定及量刑:
当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时,会被认定为“
数额巨大”。
针对这类违法者,会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及量刑:
倘若贪污数额超过三百万元,就会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此时,违法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的
刑罚,同时还会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特殊情况:
即便贪污数额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但要是存在其他较重情节,也有可能构成贪污罪。
案情回顾:小朱系某单位
公职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在两年内多次侵吞单位公款。经调查,其贪污数额为二十五万元。小朱认为自己虽贪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应受到重罚。而单位及
司法机关则认为应按法律规定对其惩处。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小朱贪污二十五万元,符合该数额区间。
2、小朱以未造成严重后果为由认为不应重罚缺乏法律依据,只要达到相应贪污数额标准,就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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