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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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父母给予资金购买的房产,其所有权归属应如何界定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向父母寻求资助购买的房产,并在购买之时明确表示该房产仅供其子或女使用,该房产即可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依法无需进行财产分配;然而,若父母在购屋过程中未曾明确表示该房产仅供子女使用,而选择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此时该房产便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需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配方案,如未能达成共识,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处理方式取决于时间点:婚前购置视为单方赠予,属子女个人财产;婚后购买则视作对双方的赠予,可能纳入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因此,房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确保权益清晰。

父母为子女购房时,产权归属取决于出资时间、登记所有人和出资比例。婚前全款赠予子女的房产属个人资产;婚前共同署名则视作共同共有。部分出资可能导致产权争议,需明确约定。无论婚前婚后,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即使登记一方名下,也可视为按比例赠予,子女共享。若亲家联名购置,视为对子女的关爱,房产归属根据出资比例。

1.父母将房产直接登记子女名下,视为赠予个人财产。 2.子女和配偶名下的房产,视为对双方的赠予,属夫妻共有。 3.两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按出资比例共享,除非另有约定。

婚后父母所资助购买的房产归属通常根据相关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所有权。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被认定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婚姻解除时,共同财产应按夫妇双方的协商分配,如协商不成,将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