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依据法律规定,存在两类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体现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
二是夫妻一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具体情形示例
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
例如夫妻双方一起签署
借条向他人借钱,这笔债务肯定属于
共同债务。
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不过另一方事后认可,同样构成共同债务。
家庭日常开销:
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产生的借款,通常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像购买柴米油盐等日常用品、支付水电费,以及孩子的学费、辅导班费用等。
3.特殊认定情况
如果
债权人有
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便借款时一方未签字,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系夫妻。小何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5万元,称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小胡借款后,小丽却称对此毫不知情,拒绝承担还款责任。小胡则认为此借款是用于他们家庭生活,小丽应共同偿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小何借款称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若能证实借款确实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若债权人小胡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小何和小丽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便小丽未签字,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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