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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2025.04.1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06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依据法律规定,存在两类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体现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具体情形示例
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
例如夫妻双方一起签署借条向他人借钱,这笔债务肯定属于共同债务
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不过另一方事后认可,同样构成共同债务。
家庭日常开销:
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产生的借款,通常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像购买柴米油盐等日常用品、支付水电费,以及孩子的学费、辅导班费用等。
3.特殊认定情况
如果债权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便借款时一方未签字,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系夫妻。小何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5万元,称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小胡借款后,小丽却称对此毫不知情,拒绝承担还款责任。小胡则认为此借款是用于他们家庭生活,小丽应共同偿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小何借款称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若能证实借款确实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若债权人小胡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小何和小丽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便小丽未签字,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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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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