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对于涉及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若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附加罚金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涉案获利金额高达150万元,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然而具体的刑事惩罚仍需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轻重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等诸多因素,最终由法院作出公正裁决。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的明确规定,倘若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依然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以及通讯传输等各类技术支持,甚至是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各类辅助性帮助,且情节较为严重时,便有可能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获得的利润在一万元人民币左右,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适当的罚金。

鉴于协助信息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经济利益高达四十五万元,其被判处的刑罚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活动”(又称“帮信罪”)的刑事责任裁定标准及相应量刑方式,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如下:(1)对于被判定犯有“帮信罪”的个人罪犯而言,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2)若涉及到单位企业犯罪的情况,则需对该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所述的规定进行处罚;(3)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制裁,同时处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