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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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重组中,债务承担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破产重组是在司法监管下进行的,主要是对债务和资产进行重新整合。如果重组成功,新企业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而具体的承担形式和范围则会在重组计划中明确规定。

企业破产后,还债问题很复杂。破产程序结束后,企业要用全部财产还钱。要是资产不够还所有债务,那就得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还。这个顺序是先还优先级的债,剩下的债再按法定顺序还,直到资产花光为止。

破产重整后,债务承担情况如下:已完成的破产程序中,企业因自身原因产生的债务主要通过资产出售清偿;若债务未用于偿债而用于重整,可依法追回;总体而言,企业债务主要由企业自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