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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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肇事犯罪中,情节恶劣的状况常常包含了导致多人重伤乃至死亡的严重后果;肇事后有逃逸行为;在驾驶过程中有酗酒或者是服用麻醉剂等药物的行为;以及在公共交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重大车祸事件等等。这些情况无一不表明,行为人已经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极其严重的威胁。

若因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被拘留,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状况:首先,驾驶员在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对他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人身伤害或是带来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其次,倘若该驾驶员涉嫌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在现场事故发生后选择逃离,便可能因此被司法机构判处拘留来阻止其进行进一步的逃避、销毁可能成为定案关键的调查证据以及避免其继续从事任何可能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活动。

若交通肇事行为触犯刑律,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及其认定条件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是造成一人死亡或者导致三人以上严重受伤且负有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情况;其次是导致多人死亡且附带的事故责任为平等责任的情形;第三是造成了国家或社会公共财产以及他人个人财产的直接损失,并且负有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但是却无力承担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最后是在饮酒后或者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并导致一人以上严重受伤,同时负有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中,若出现以下情况会被立案追责: -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承担主要责任; -致三人死亡,且承担同等责任; -造成财产损失,且承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 -致一人重伤,且承担主要责任,有酒驾、无证驾驶、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无牌证或报废机动车、严重超载、逃离事故现场等六种情况之一,以交通肇事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