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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非法侵占集体资产立案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4.13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073人
律师解析:
1.非法侵占集体资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公司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超三万元,会被立案追诉
2.构成此罪有条件:
主体是单位人员;
行为要利用主管、管理等职务便利;
主观是故意且想非法占有财物。
3.发现这类行为,可收集初步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侦查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单位的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小朱利用自己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将单位价值五万元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单位发现财物缺失后,怀疑是小朱所为,小朱却坚称自己并未侵占,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单位管理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条件,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
2、小朱利用了自己管理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主观上存在故意且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并且涉案数额达五万元,超过了三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单位可收集初步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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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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