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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止应该如何认定

时间:2025.04.1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25人
律师解析:
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1.主观方面:
行为人要自动放弃犯罪意图,这是认定共同犯罪中止的主观条件。
如果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参与犯罪的故意,那自然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
而要是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是因为外部原因被迫放弃犯罪,并非出于自身意愿主动放弃,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共同犯罪中止的主观条件。
2.行为表现:
行为人必须实施中止行为。
在共同实行犯罪的情形中,若有人想要中止犯罪,就需要阻止其他实行犯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比如,在共同盗窃过程中,其中一人想要中止,就应当及时制止其他同伙继续行窃。
3.结果影响:
要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在共同犯罪里,通常一人犯罪既遂,其他共犯也会被认定为既遂,但存在例外情况。
如果部分共犯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成功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对于这部分共犯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而其他共犯则按照犯罪既遂来论处。
具体认定共同犯罪中止时,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全面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表现,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中止。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共谋盗窃一家珠宝店。在行动过程中,小朱突然心生悔意,自动放弃了犯罪意图。然而,小李和小胡仍打算继续实施盗窃。小朱虽有阻止的想法,但并未采取实际行动去阻止小李和小胡。最终,小李和小胡成功盗得珠宝,犯罪结果发生。小朱认为自己应构成犯罪中止,而警方和检方对此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观条件看,小朱自动放弃犯罪意图,满足认定犯罪中止的主观要求。但在客观方面,他没有实施中止行为,未阻止其他实行犯继续犯罪,不符合实行犯中中止需阻止其他实行犯继续犯罪的条件。
2、由于小朱未能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共同犯罪已既遂。所以小朱不构成共同犯罪中止,应和小李、小胡一样按犯罪既遂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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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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