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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符合离婚的条件

时间:2025.04.1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25人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以下情况符合离婚条件:
协议离婚
1.前提条件: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申请流程:
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
3.撤回情况: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领证期限: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诉讼离婚
1.提起方式: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先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审理原则:
法院审理时应先调解。
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准予情形:
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应准予。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也应准予离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他们选择协议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但在离婚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撤回离婚申请,而小丽坚持要离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所以小朱有权撤回离婚申请。
2、若小朱撤回申请,而小丽仍想离婚,小丽可选择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离婚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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