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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挪用资金罪

时间:2025.04.12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388人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涉及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具体是指,这些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以下几种情况会构成此罪:
1.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2.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
3.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具体情形如下:
1.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其他自然人使用。
2.以个人名义把挪用的资金借给其他单位。
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挪用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并谋取个人利益。
4.把资金用于投资、买股票、炒房等营利活动。
5.挪用资金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在判定挪用资金罪和量刑时,有多个因素会产生影响。
比如挪用资金的具体数额,挪用资金的用途,是用于营利、非法活动,还是供他人使用等,以及资金的归还时间。
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准确认定该罪并合理量刑。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一笔50万元资金以个人名义借给了好友小李用于投资项目。这笔资金借出后,在三个月内一直未归还公司。公司发现资金异常后,将小朱举报。小朱称他是为了帮助小李才挪用资金,且小李承诺会归还。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50万元资金借给他人,符合挪用资金罪中“以个人名义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情形,且数额较大。
2、该资金被用于投资项目,属于营利活动,虽未明确是否超三个月未还,但从案件整体看大概率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其主观目的及归还意愿不影响罪名的成立,认定和量刑会受挪用数额、用途、归还时间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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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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