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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怎么约定财产

时间:2025.04.1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51人
律师解析:
1.夫妻财产约定有书面与口头两种形式。
书面形式建议采用协议书,清晰明确双方婚前、婚后财产归属,像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口头约定易生争议,最好转化为书面形式。
2.签财产约定协议时,要确保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协议签订后,建议公证,提升公信力。
比如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婚后仍归个人,婚后双方工资收入归共同所有。
3.需注意,夫妻财产约定仅在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若第三人不知此约定,夫妻对第三人的债务,可能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例如,夫妻约定房产归一方,但第三人不知情,该房产可能仍会被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签订协议时要谨慎考虑,既要保障双方权益,又要清楚其对外效力的限制。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起初口头约定婚后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但后来产生争议。为避免纠纷,二人签订书面财产约定协议,明确小朱婚前房产婚后仍归其个人所有,双方婚后工资收入归共同所有。协议签订后进行了公证。后来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用于家庭经营,小胡不知二人财产约定,借款到期小朱无法偿还,小胡要求用该房产偿债,小丽则认为房产应归小朱个人,不应用于偿债。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起初的口头财产约定易生争议,转化为书面协议并公证的做法值得肯定,书面协议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对二人有效。
2、因小胡不知二人财产约定,属于善意第三人,该房产可能会被用于偿还此笔夫妻共同债务,这体现了夫妻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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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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