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人身侵权精选解答 > 别人在我家店门口摔伤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别人在我家店门口摔伤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5.04.09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79人
律师解析:
1.责任判定需依具体情形。
要是您对他人摔伤没过错,像地面正常且无障碍物、无滑倒危险因素等,通常不用担责。
2.但若您有过错,比如店门口地面湿滑却没设警示标识,或者有障碍物没及时清理,导致他人摔倒受伤,那就可能要担责。
3.从法律层面讲,这关乎“安全保障义务”。
您作为店铺经营者,对进入经营场所相关区域的人员负有一定安全保障义务。
4.若没尽到这个义务致使他人受损,就得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责任划分要综合案件细节,由法院依据双方举证等情况判定。
比如会考量地面湿滑的时长、障碍物存在的时间、是否有其他可能影响摔倒的因素等,最终确定双方责任比例。

案情回顾:

小何经营一家店铺,小丽路过店门口时不慎摔倒受伤。小何认为店铺门口地面正常无障碍物,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担责。但小丽称店门口地面湿滑且无警示标识,小何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丽遂将小何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看,小何作为店铺经营者,对进入经营场所相关区域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其没有过错,如地面正常无障碍物等,通常不用担责;若有过错,像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等,则可能要担责。
2、具体责任划分需综合案件细节,由法院依据双方举证等情况判定,如考量地面湿滑时长、是否有其他影响摔倒因素等,以确定双方责任比例。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