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致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司法实践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指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
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死亡。
5.若肇事者
主观故意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致其无法救助死亡或严重残疾,应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
伤害罪定罪
处罚。
6.具体
量刑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比如事故发生的具体场景、肇事者当时的行为细节、被害人的受伤程度等诸多因素,都会对最终量刑产生影响,
司法机关会全面考量,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案情回顾:小何驾车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撞倒了行人小丽,小丽受伤倒地。小何因害怕承担责任,没有对小丽进行救助,而是选择驾车逃逸。小丽因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事后警方将小何抓获,对于小何的行为该如何
定罪量刑引发争议,有人认为应按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理,也有人觉得可能涉及故意杀人罪。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小何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小丽因得不到救助死亡,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但本案中没有
证据表明小何主观故意将小丽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最终量刑会结合事故具体场景、小何行为细节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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