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债权请求权抗辩时,有法院不支持的情况。
2.
诉讼时效抗辩方面,若
债务人未提出,法院不会释明
诉讼时效问题,也不会主动依此规定裁判。
3.一些合理抗辩理由成立时法院会支持,像主张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或
不安抗辩权等。
但不合理抗辩,如恶意否认
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不支持。
4.一方以
欺诈、
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此时基于该行为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对方不合理抗辩法院也不支持。
5.总之,法院是否支持债权请求权抗辩,要依据具体抗辩情形和法律规定判断。
案情回顾:小何向小李借款5万元并出具
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小李多次
催款,小何未还。小李遂
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何还款。小何在抗辩中恶意否认债权债务关系,还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但未主动
提出诉讼时效问题。同时,小何曾以欺诈手段诱使小李在借条上签字,小李后发现此情况。
案情分析:1、对于小何恶意否认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合理抗辩,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会支持。
2、在诉讼时效抗辩方面,因小何未主动提出,法院不会释明诉讼时效问题,也不会主动依此规定裁判。
3、小何以欺诈手段使小李在借条上签字,小李有权请求撤销,基于此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小何的不合理抗辩法院同样不支持。法院会依据具体抗辩情形和法律规定对本案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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