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贪污受贿辩护精选解答 > 挪用公款买房是否属于营利活动

挪用公款买房是否属于营利活动

时间:2025.04.09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047人
律师解析:
1.挪用公款买房自住,未出租、转卖获利,不算营利活动,属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买房后出租等获收益,可能认定为营利活动。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较大,构成挪用公款罪。
3.判断是否营利,看有无直接或间接获经济利益。
自住按归个人使用处理,有营利行为性质转变,担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系某单位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50万元用于购买一套住房自住。起初,房子一直由小朱自己居住。但两年后,小朱为获取额外收入,将该套房屋出租,每月收取租金。单位发现小朱挪用公款行为后,对其提起问责,争议焦点在于小朱的行为应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还是构成挪用公款罪。

案情分析:

1、小朱起初挪用公款买房自住,未进行出租、转卖等获利行为,根据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然而,小朱后来将房屋出租获取收益,这一行为使其挪用公款的性质发生转变,符合“有营利行为”的特征。且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小朱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