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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具体是该怎样的

时间:2025.04.08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29人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包含基本工资、奖金以及各种津贴等各类劳动报酬
像每月按时发放的工资,季度奖金、年终奖金等都在此列。
2.生产、经营收益:
即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取的利润等。
比如开公司盈利、经营店铺所得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例如专利转让费、作品出版报酬等。
当专利转让成功,或者作品出版后获得的报酬。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比如通过继承房产,若遗嘱未明确只给一方,就属于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财产:
像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时,要精准界定共同财产范围,以此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系夫妻。婚姻期间,小许每月有稳定工资收入,还有季度奖金。同时,小丽经营一家店铺,盈利颇丰。小许曾转让一项专利获得转让费。后来两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店铺盈利是小丽个人财产,小丽则觉得所有收入都应共同分割。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奖金包括小许的工资及季度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
2、小丽经营店铺的盈利属于生产、经营收益,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许转让专利的转让费作为知识产权收益同样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准确界定这些共同财产范围,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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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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