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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双方的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时间:2025.04.0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45人
律师解析:
1.分居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仍算夫妻共同财产
2.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分居并不会改变婚姻关系的存续状态,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
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前,夫妻各自通过劳动所得、经营获取的收益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3.倘若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分居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那就依照该约定执行。
不过,此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等情况。
4.所以,通常来讲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要是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来处理。
例如,夫妻双方在分居前签订了详细且合法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规定了分居期间各自收入的归属,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依协议执行;
若没有此类特别约定,收入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二人因感情问题分居。分居期间,小朱努力工作有了一笔可观收入,小丽则赋闲在家。之后二人准备离婚,小丽认为小朱分居期间的收入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朱却觉得分居了各自收入应归各自所有,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分居并不改变婚姻关系的存续状态,若无特别约定,小朱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双方签订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分居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则按协议执行。但本案中小朱和小丽并未签订此类协议,所以小朱分居期间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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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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