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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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股东未充分出资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司无法偿债时,债权人有权向未充分出资的股东追责,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的出资承诺未到期,但公司已经陷入债务危机,那么股东的出资义务将被视为提前到期,股东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公司的债务能够得到清偿。 总之,作为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没有权直接解散公司的,要解散公司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决议的,可以解散公司。

当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让股东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按照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破产对员工的补偿是:1、按员工的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以此累加;2、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到六个月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况主要包括:公司五年内未分配股息,满足分红条件;公司遭遇合并、分立或重大财产转移;公司章程规定终止后仍继续运营;股东大会决议改变存续条件。股份回购是公司通过收购上市股票以调整资本结构的防御手段,实施主体多样。股东按持股形式分为机构和个人,前者涵盖法人组织,后者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