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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中先动手的一方是否就一定有过错

时间:2025.04.0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76人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案件里,先动手的一方未必就一定存在过错。
过错认定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要是先动手方是基于正当防卫等合法缘由,像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实施的制止行为,即便先动手,也不算有过错。
比如,某人遭遇他人无端攻击,为保护自身安全进行反抗,此情形下先动手就不应被认定有错。
后续双方行为也很关键。
若先动手后,对方的反击显著超出合理界限,先动手方不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举例来说,先动手者只是轻轻推搡一下,而对方却拿起凶器重伤先动手者,这时就不能简单判定先动手方有过错。
另外,案件的起因以及现场环境等同样会对过错判断产生影响。
要是因琐事引发冲突,先动手方可能有一定过错,但必须全面考量整个过程才能准确认定。
总之,不能仅凭是否先动手来判断其有无过错,得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公正合理地判定责任归属。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在商场因琐事发生口角,小许先动手推了小李一下。小李随即拿起旁边的椅子砸向小许,致其重伤。小许认为自己只是一时冲动推了小李,小李的反击行为明显过度;而小李则坚称小许先动手就应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不能仅因小许先动手就认定其有过错。小许先动手推搡只是轻微行为,小李使用椅子砸人显著超出合理界限,不能让小许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2、过错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小许虽先动手,但起因是琐事冲突。要准确判定责任归属,需结合案件起因、双方后续行为及现场环境等具体案情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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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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